勞委會整併重大投資案改採開放3K3班申請製造業外籍勞工重點須知

勞委會於96年10月1日發布「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修正案,開放3K3班之方式受理申請,事業單位如符合申請資格者,得於10月3日起檢附規定文件先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3K或3班之認定,經認定符合資格者,再向勞委會申請初次招募許可。本次相關修正重點如下:

一、取消製造業重大投資案申請聘僱外籍勞工規定,開放符合3K或3班之行業申請聘僱外籍勞工。
二、依產業關聯度及缺工指標訂定A級行業20%、B級行業18%及其他行業15%之彈性核配外籍勞工比率。
三、取消申請引進外籍勞工,需增聘足額本國勞工機制,改以雇主聘僱外籍勞工後,定期於每年2月、5月8月及11月查核雇主聘僱外籍勞工人數是否超過規定比率。
四、本標準修正發布後30日內,已向經濟部工業局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申請重大投資案者,仍得依修正施行前規定申請初次招募許可及申請引進外籍勞工規定。
五、本標準修正發布前3K或3班之行業,已經經濟部工業局認定符合申請聘僱外籍勞工者,得繼續依修正施行前規定申請聘僱及申請引進外籍勞工或選擇適用修正後規定。
六、為落實外籍勞工配額重新合理之分配,刪除製造業重大投資案有特殊情形,得再申請第2次重新招募規定。

事業單位如符合原重大投資案申請資格者,應把握最後申請機會,於10月31日前檢具規定文件向經濟部工業局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提出申請,逾期即不予受理。
如仍有相關疑義可利用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網站(www.evta.gov.tw)或撥打服務專線02-85902567查閱、詢問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