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經費法人力需求模式之計算公式、採認標準及核配比例

政府計畫工程分級指標及計算公式


級別

分項指標

A

B

C

D

(權重)

100

75

50

25

1.計畫別(30﹪)

行政院2015年
經濟發展願景計畫所屬工程

行政院列管計畫所屬工程

部會列管計畫所屬工程

其他所屬工程

2.特殊性(40﹪)

1. 高架橋梁型交通運輸工程
2. 核能發電工程

1. 隧道型交通運輸工程
2. 特種建築物工程
3.

1. 水庫工程
2. 水力發電工程
3. 港灣工程

1. 其他工程

3.規模
(30﹪)*

60億元(含)以上

30億元(含)以上且未達60億元

20億元(含)以上且未達30億元

未達20億元

* 工程規模係指單一工程標案之契約金額。

總分=計畫別級別*30%+特殊性級別*40%+規模級別*30%
核配比例(%)=總分*0.004

試算表:
總 分

核配比例

100分

40%

92.5分

37%

90分

36%

85分

34%

82.5分

33%

80分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