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經費法人力需求模式之計算公式、採認標準及核配比例
政府計畫工程分級指標及計算公式
級別
分項指標
A
B
C
D
(權重)
100
75
50
25
1.計畫別(30﹪)
行政院2015年
經濟發展願景計畫所屬工程
行政院列管計畫所屬工程
部會列管計畫所屬工程
其他所屬工程
2.特殊性(40﹪)
1. 高架橋梁型交通運輸工程
2. 核能發電工程
1. 隧道型交通運輸工程
2. 特種建築物工程
3.
1. 水庫工程
2. 水力發電工程
3. 港灣工程
1. 其他工程
3.規模
(30﹪)*
60億元(含)以上
30億元(含)以上且未達60億元
20億元(含)以上且未達30億元
未達20億元
* 工程規模係指單一工程標案之契約金額。
總分=計畫別級別*30%+特殊性級別*40%+規模級別*30%
核配比例(%)=總分*0.004
試算表:
總 分
核配比例
100分
40%
92.5分
37%
90分
36%
85分
34%
82.5分
33%
80分
32%